这事关键看两条:借条写谁、钱谁用了。借条是店长个人名,原则上算他个人借;但钱打进火锅店对公账户,又是以店里周转为由,若能证明他当时是店长、借钱属于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,就能主张火锅店是实际用款人,甚至共同债务人。换老板不等于赖账:先查工商内档,若只是股权、法定代表人变更,公司照还;若注销新设,就得看新店有没有承接旧债。

对公流水是硬证据,能证明钱进店,但单靠它不够,得配微信聊天、通话录音、工牌、在职证明、借条。能一起告:把店长和火锅店经营主体列共同被告,案由民间借贷或不当得利,申请财产保全。店长说钱是店里用的,你就找店铺经营主体要,店长也跑不掉。

先去办:拉工商内档、保全证据、别拖三年诉讼时效。连锁餐饮借款纠纷、对公账户流水举证、店长职务行为、公司债务承担、共同被告财产保全,这些点都抓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