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事是买卖合同货款纠纷。结算单没盖章也有效,关键看签字人是不是老板、采购或实际管事的;是,就约束超市。先查营业执照:个体户的话,登记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不一致,能把登记经营者、实际经营者、签字人一起告;公司的话,只能告公司,负责人换弟弟不影响。质量问题收货时没提又写了结算单,基本算认可,他再拿这个抗辩得举证。
支付令别走,对方已赖账,一提异议就失效,还耽误时间。直接起诉更稳,顺手申请财产保全,冻账户或货。去被告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。
重点提醒:约定2023年4月15日付清,三年诉讼时效到2026年4月15日,现在已过。赶紧找微信催款、通话录音、他承诺还款、部分付款记录,有时效中断就能救。证据备齐结算单、送货单、聊天、转账、工商信息。时效和主体搞清楚,再立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