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别急,先给你吃颗定心丸:**保安值夜班巡逻时被外来人员打伤,100%属于工伤**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三项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物业公司拿“打架”说事,只要是履行工作职责(比如制止可疑人员、正常巡逻),对方先动手或双方冲突,都属于工伤范畴。报警记录和医院病历是关键证据,打人者没抓到不影响认定。
**怎么解决?**
1. **立刻自己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**——公司不配合就自己办。带好劳动合同(或工资记录、工牌、同事证言)、报警回执、医院诊断书,到公司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填表。**注意: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1年内**,别拖。
2. **工伤认定下来后**,如果公司不赔钱,直接去劳动仲裁或起诉,要求支付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护理费等。因为物业没缴工伤保险,所有费用都由公司出。
3. **劳动能力鉴定**:等伤情稳定后(康复期结束),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,确定伤残等级,后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伤残津贴等按等级算。
4. **工伤复发治疗费**:只要和工伤有关,后续治疗费公司必须全包,包括康复、复查、手术等。公司不付就继续仲裁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**关键词提醒**:这类纠纷常见于“保安工伤认定”“物业公司未缴社保”“工作期间被打伤”,你可以搜相关判例参考。现在首要任务是去人社局提交申请,别信公司“病假”的鬼话——法律上他们必须全额支付工资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