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明确告诉你:**这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**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就算工伤。你有交警的货车全责认定书,这是最关键的证据。单位说的“不是工作场所”纯属借口,法律上“上下班途中”本来就包括从家到单位的合理路线,离厂门口1公里完全属于合理范围。
**解决步骤**:
1. 单位必须在30天内申请,但它不肯的话,你可以在**事故发生后1年内**自己向人社局申请。现在才4月,时间完全来得及。
2. 个人申请需要带:身份证、劳动合同、打卡记录、路线图、事故认定书、医院病历和诊断证明。直接去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窗口填表。
3. **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**,但法律性质不同: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待遇,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;误工费是交通事故侵权赔偿,由货车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。法院一般支持双赔,但医疗费不能重复拿。
**建议**:今天就去人社局申请,别等单位。这种事拖久了容易错过1年时效。拿到工伤认定后,还可以找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康复费等赔偿。需要帮忙写申请书可以再问。
